4月24日,为做实做细农业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服务特色现代农业,有效回应新质生产力命题,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陕西摩美得气血和制药有限公司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企业代表,共商共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秘书杨洁参会。会议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寇伟主持。

座谈会上,与会单位以及企业代表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及法律诉求,共商良策、共谋发展,围绕中医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话题展开了全面深入地讨论,研究梳理了当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症结与问题。经过充分研讨,会议一致通过了由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科学技术局等七家单位共同拟定的《关于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十条措施》,该措施旨在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
检察长刘向东围绕做好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出六条建议,一是加强对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成果及特殊配方、工艺、方法等的保护;二是加强中医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加强对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三是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为窗口,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四是立足咸阳中医药优势资源,着力培养中医药地理标志;五是做好中医药品牌打造工作,提升咸阳中医药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六是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宣传,灵活运用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并指出下一步咸阳检察机关在做好中医药知识产权细分领域的基础上,要立足咸阳农业区位优势,构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深耕农业知识产权及农业检察领域,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争当农业检察“头雁”,为咸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