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12-21 18: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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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各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技强校”战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促进我校科技创新团队的快速发展,培养和提高中青年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进程, 按照我校科技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对2016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进行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类别

本次征集基金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培育基金、自然科学青年基金、人文社会科学基金、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基金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1.负责人条件

1)自然科学培育基金:我校(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均可申请;为鼓励在校本科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要求每个项目必须有2名以上本科在校学生参与申报和研究工作。

(2)自然科学青年基金:我校(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中级职称及以下职称人员均可申请;为鼓励在校本科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要求每个项目必须有2名以上本科在校学生参与申报和研究工作。

(3)人文社会科学基金:我校(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副高级职称及以下职称人员均可申请。

4)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基金: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申请。

2.选题要求

自然科学培育基金项目自然科学青年基金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等类别选题方向必须与所在学科、平台、团队、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创新性,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技术路线清晰,研究内容应与资助额度相适应,能为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提供支撑。

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基金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3.其他说明

(1)本次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即起始年月为20161月至2017年12月。

(2)经费预算额度:自然科学培育基金3万元,自然科学青年基金2万元,人文社科基金0.8万元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基金0.5万元。

(3)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基金申报项目由学生工作部签署推荐意见,统一报送科技处。其余类别申报项目须经过所属学科平台、团队、基地论证,并由院(系、部、中心)签署推荐意见,统一报科技处

(4)已经获得过厅局级以上部门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主持有校级及以上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需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提交材料包括一式的申请书(A4纸单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书电子版一份

2.申请日期为2015年1228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本次征集项目相关信息可登陆“校园网-机构设置-科技处—重要通知”查询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侯青  史励柯 电话:029-38185061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培育/青年基金)

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

附件3:陕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基金)

 

                                     科技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