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组建“陕西省中药产业研究院”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3-29 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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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对我校《关于陕西省中药产业研究院的组建申请》作出批复,同意我校与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陕西兴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陕西省中药产业研究院”。

我校将按照“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合建设要求,根据合作协议,充分利用已有条件,优化整合资源,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人才管理激励机制,积极有效推进研究院各项建设工作,努力“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促进“三个经济”加快发展,为我省追赶超越做出更大贡献。

省科技厅、咸阳市人民政府等对组建“陕西省中药产业研究院”高度重视,于2018年9月来我校调研指导“四主体一联合”暨“一院一所模式”科技创新工作。2018年11月,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共同组织专家,对“四主体一联合”校企合作新型研发平台----陕西省中药产业研究院组建方案进行了评审论证。

“四主体一联合”:“四主体”,就是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管理主体、需求主体、市场主体,“一联合”指的是企业与高校联合。

 

科技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