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总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重大项目招标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412/c431028-40214823.html)要求,严格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对被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基金被终止或撤项的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受理申报,坚决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继续实行网络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27日零时至7月5日12时期间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按要求审查后择优上报全国社科工作办。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辛佳静
电话:029-38185061
E-mail:kjc@sntcm.edu.cn
科技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