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集中结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集中组织对2022年到期或延期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及办理程序
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科技处对照教育厅项目计划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文档。
二、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将全套结题资料上传至“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结题文档页面,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完整结题资料包括:
(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2)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2015年度后无责任书,附申请书原件即可,申请书不需要可行性报告);
(3)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
(4)教育厅经费决算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经费须执行到85%以上,计财处盖章)
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文件名,以便审核查对。
2.纸质材料报送: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装订顺序为:结题申请书—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教育厅经费决算表—项目责任书—项目申请书(不需要可行性报告)—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论文封皮、目录、正文全文)。
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1.《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纸质版材料盖章页学校和院系意见栏请统一填写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
2.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课题编号,并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2016年度(含2016年度)以后立项的课题结题须发表核心期刊1篇。
3.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收回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撤销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辛佳静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邮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省教育厅专项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科技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