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06 08: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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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6号)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1.一般专项项目: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和基础研究院项目。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一般专项项目:一般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二)重点项目:由所在科研平台根据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科研平台最多可申报5项,2010年以前挂牌的重点实验室不再予支持,重点项目结题率低于70%的学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本年度增设的基础研究院项目,委托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重点项目由各平台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过程做简要说明报科技处备案,评审结果以纸质形式报科技处,科技处根据各平台所报情况,推荐至教育厅。该类别账号待平台将评审结果报科技处备案后,统一发放至平台负责人。

(三)服务地方专项项目:此类项目结题率低于70%的高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其他高校申报数量不限。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本年度省教育厅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院设立“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若干,申报指南见附件1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申报1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由各团队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过程做简要说明报科技处备案,评审结果以纸质形式报科技处,科技处根据各平台所报情况,推荐至教育厅。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1123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2430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申请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的老师除按时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书外,还应在2022424日前,将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电子版(邮件名称人名+院系,附件为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涉及申请人信息全部用**代替,有意透漏申报人信息的材料将作废)1份发送至邮箱:shaanxi-tcm@163.com;专家评审时间为2022425-27日。

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于2022428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进行网上在线申报、430日前完成提交。

(三)纸质申报材料。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上报材料装订顺序: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可行性报告+附件材料(根据相关申报类别所需)

(三)项目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

五、其他

(一)项目成果产出分类要求设定如下:

1.专项项目:论文必填并且≥1,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2.服务地方专项:论文必填并且≥1,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且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及其他技术指标和成果,论文+其他成果≥5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论文必填并且≥1,论文+其他成果≥3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4.重点实验室项目:论文必填并且≥2,论文+其他成果≥3,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2篇,研究报告1份,咨询报告非必填;

5.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咨询报告≥1,咨询报告+其他成果≥3。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咨询报告必填。

6.协同创新项目:论文必填并且≥1,论文+其他成果≥5,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7.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4,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二)项目预算分类要力求设定如下:

1.专项项目:专项自然项目2万元,专项人文项目1万元;

2.服务地方专项:10万元;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万元;

4.重点实验室项目:5万元;

5.智库内涵建设项目:3万元;

6.协同创新项目:10万元;

7.青年创新团队项目:5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预算中不能填写鉴定费,不能填写版面费。

2.专项项目经费预算中劳务费不能超过800元。

3.认真撰写技术指标,研究内容,且不能超过每项填写内容字数限制。

4.教育厅申报系统账号由科技处发放,如需账号请与科技处联系。

5.一般专项不再填写经费预算。

6.所有类别项目,申报时均无须提供查新报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附件1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中国电建西北院“政企联合资助项目”指南

附件2自然科学专项申请书

附件3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书

附件4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

附件5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

附件6人文社科基地项目、智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7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8重点实验室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联系人:史励柯 辛佳静

电话:029-38185061

E-mail:shaanxi-tcm@163.com

                                   科技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