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1-29 15: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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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1125日发布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1125/c431028-32292001.html)的要求,现将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动员组织申报工作。

一、招标单位

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1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五、具体事项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投标人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书》各1份。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202215日至115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注册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2.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2217。请投标人于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书纸质版(线上申报的选题提交2份纸质材料,线下申报的7个选题(99100102103104105109)提交9份纸质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交至行政楼413办公室。

3.申报材料打印装订要求:

1)《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装帧。

2)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的《投标书》及《投标材料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haanxi-tcm@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辛佳静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邮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附件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5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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