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清理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9-26 16: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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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将对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进行结题及2019年度(含)以前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省厅将根据结题率划分来年项目申报指标。为了不影响学校整体科研工作,拟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集中结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省教育厅科研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2019年度(含)及以前立项的项目都在结项范围。

二、组织方式及办理程序

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科技处对照教育厅项目计划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文档。重点实验室项目及哲学社会科学基地项目结题各平台组织答辩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结题工作,以免影响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三、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结题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11015日前。省教育厅结题采取在线审核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将全套结题资料上传至“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11017日前。

2.在系统里结题文档页面上传完整结题资料,包括:1.项目研究报告;2.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2017年度后无责任书,附申请书原件即可);3.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4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文件名,以便审核查对;5.教育厅经费决算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纸质材料报送: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装订顺序为结题申请书—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教育厅经费决算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项目责任书(2017年度后无责任书,附申请书原件即可)—项目申报书(不需要可行性报告)-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论文封皮、目录、正文首页)。

四、有关要求

1.《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纸质版材料盖章页学校和院系意见栏请统一填写日期为20211018日。

2.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课题编号,并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2016年度(含2016年度)以后立项的课题结题须发表核心期刊1篇。

3.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省教育厅将收回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撤销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

联系人:辛佳静  史励柯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信箱:shaanxi-tcm@163.com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19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