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平台(中心):
为切实建立我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预算相适应的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学校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库管理,减少项目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与预算执行率。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开展2022-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次专项项目的申报将按照“保证重点,突出特色”原则,学校将重点扶持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项目。
二、申报流程
本次专项项目的申报及审核操作均在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各科研平台申报过程中,在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按照科研类进行申报,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中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科技处收到项目申报资料后,组织对申请入库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其中:新增项目预算或原项目新增预算300万元(含)以下,且技术难度较低,由校内专家组进行评审;新增项目预算或原项目新增预算300万元以上或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聘请校外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对校务会审议通过的项目不再组织评审。项目评审专家由计划财务处与科技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包括学校管理和使用的各类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各平台需明确专项项目资金来源。
2.专项项目申报材料需真实、具体和完整,预期绩效指标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突出中医药院校发展规律和特色,注重项目建设内容与学校长期发展规划的结合。
3.把握时间截点,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各实验平台(中心)应于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排序汇总表、项目汇总表(系统生成)、项目申报书(系统生成)和审核意见表(系统生成)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项目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aanxi-tcm@163.com。。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韩嘉莹、任雨晨(029-38185065)、预算工作QQ群(588302388)。
科技处联系人:孙琛 029-38185061
附件:专项项目申报及审核操作指南
科技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