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陕西省外国专家服务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6-15 1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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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2022年陕西省外国专家服务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拟组织我校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精神

2022年陕西省外国专家服务计划项目围绕国家和陕西重大科技创新需求、支柱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聚焦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重点支持项目单位与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精尖缺”外国专家和创新团队合作,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促进“两链融合”,不断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和对外开放水平。

二、支持项目

陕西省外国专家服务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

以国家和省级引智示范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平台为依托,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外国专家开展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基础研究及重要引智成果转化应用。

1.支持国家和我省重大科技专项、“两链融合”专项和重点产业创新链等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引进外国专家合作,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外专项目。

2.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开展具有陕西优势和特色的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外国优势学科及领军人才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外专项目。

3.支持我省企业和高校与高水平外国专家团队合作,开展国际科技与人才交流,培养国际化人才。

(二)一般项目

1.技术交流合作项目。在产业技术、科技管理、教育文化、医药健康、生态环保、社会发展等方面与外国专家交流合作,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成果引进推广项目。支持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支持杨凌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引智成果推广和国际人才交流合作项目。

3.“一带一路”人才交流项目。支持“一带一路”中外创新人才开展科技合作、人文交流和联合研究。

4.外国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具有高水平科研潜质的外国青年人才来陕开展科研合作。

5.专题培训讲座项目。支持聘请外国专家来陕开展专题培训讲座项目,或开展离岸远程高端培训项目。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同时具备项目单位资格条件和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单位资格条件。项目实施主体应是在陕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外商独资企业;属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应占股51%及以上)

()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确定项目团队中一名中方科研管理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组织管理项目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且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2.项目合作交流专家必须为外国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专家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4)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现全职在陕工作。

5)其他急需紧缺的外国专家或高技能人才。

3.邀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家来陕交流合作,参照引进外国专家条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20216109:002021715日。项目负责人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设端口进行网上申报,提交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各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2.项目执行期202010月至202110月。在此期间引进外国专家并且发生费用支出,可以进入项目评审。

3.上报项目执行情况2021111日至10日。项目单位上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提交项目相关合同、凭据等复印件和经费决算表。离岸创新和远程合作项目,只提供专家工薪合同和费用支出凭据复印件。目单位要据实填报,确保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名目,不得虚报。

4.项目评审时间20211111日至20日。项目评审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经费审核,组织财务专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相关项目合同、经费支出凭证等票据进行审核确认,对项目费用支出进行核算,形成项目经费决算表;二是项目评审,组织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按照项目技术评审评价指标,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5.对于解决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目标明确、专家团队稳定、条件保障到位、国家及省上持续支持的外国专家项目,经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后可优先立项。

6.优先支持已列入国家或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的外专项目。已立项国家外专项目资助的不再立项省级项目。

7.鼓励项目单位采取离岸创新和远程合作等柔性引才方式与外国专家合作。

8.项目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遵循国际规则,厘清外国专家与原机构的合约,或禁止事项,做好对其资格及身份审查。

五、支持方式

依据项目绩效及经费支出,采用后补助资金方式给予支持。

六、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每项20-5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经费每项5-20万元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信箱:shaanxi-tcm@163.com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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