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科技创新水平,培养和提高中青年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大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培育力度,加快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进程,按照我校科技工作的总体安排,近期拟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此次征集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培育项目(含思政、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创新项目、团队补助项目、其他管理类项目、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自然科学类)等五大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类别项目申报要求
(1)国家基金培育项目(含思政、人文社科类):此类项目由相关院系择优推荐至科技处,原则上应为2021年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推荐申报总数不得超过本院系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项目数的20%。未申报基金项目的部门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含各临床医学院)在编人员。(此类项目由各院系统一报送。)
(2)研究生创新项目:此类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申报评审,择优推荐至科技处立项备案,原则上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一般项目不超过20项。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读研究生(2020级)。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研究工作。导师作为经费负责人、结题负责人,全程管理研究工作,并签署承诺书。(此类项目由研究生院统一报送。)
(3)团队补助项目:此类项目由获批省级及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已获学校配套的团队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此类项目由各团队负责人报送。)
(4)其他管理类项目:未在以上项目类别的其他可以研究的项目。
(5)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自然科学类):此类项目由各非直属附属医院择优推荐,推荐总数不得超过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项目数的50%。未申报基金项目的单位推荐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此类项目由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统一报送。)
2.选题要求
(1)国家基金培育项目:
自然科学类项目围绕符合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通过2年的研究能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能为国家级项目申报奠定基础。
人文社科类项目(含思想政治教育类、哲学社会科学类、校本文化研究类):可围绕相关学科领域理论与学术问题、重要文献资料、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开展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类主要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点、难点或热点、疑点问题。校本文化研究类围绕学校发展过程中重大事件、重点人物开展。
(2)研究生创新项目: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在一、二年级专业课程学习期间开展的探索式科研实践活动,引导研究生从事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可以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也可以是与学位论文在同一个学科内不同的选题,应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突出的原创性或创新性。
(3)其他管理类项目:以解决管理当中的难点、热点、疑点、盲点等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理论与实践创新,兼顾实用性与前瞻性、理论性与可操作性,力争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管理类课题研究成果。
(4)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自然科学类):主要用于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领域开展的自主选题探索性前沿研究,或在应用研究领域开展的以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社会重大问题等为目标的自主创新研究,通过2年的研究能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能为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申报奠定基础。
3.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陕西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陕中大科办〔2017〕14号)、《陕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陕中大科办〔2019〕6号)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
(2)研究生创新项目指导教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通过项目实施对申请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训练。研究生学籍发生变动或不再是本单位研究生的,应停止或追回资助。
(3)校级课题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应标注“本项目由陕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课题资助(批准号:***)”字样,未标注的不能认定为项目成果,不予结项。
4.其他相关要求
(1)行政职能处室的教师根据本人专业可经所在系部申报。
(2)已在学科创新团队获得立项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申报2021年度校级课题;已申报过校级课题且有获批厅局级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此次课题;已获得各级各类科研立项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3)国家基金培育自然科学类项目、学科建设项目、团队补助项目、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即起始年月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国家基金培育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含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生创新项目、其他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即起始年月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4)经费预算额度:国培一般项目2万元/项,国培面上项目4万元/项;国培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含思想政治教育类、校本文化研究类)0.5万元/项;研究生创新重点项目1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团队补助项目25万元/项;其他项目0.5万元/项;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青年项目2万元/项,面上项目4万元/项。
(5)为鼓励在校本科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要求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及以上本科在校学生参与申报和研究工作。
(6)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研究生创新项目、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须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提交相关资料至科技处。
(7)各项目原则上取得以下成果之一方可结题:
①立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②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质量论文1篇;
③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
④成果推广应用获得10万元以上进校收益;
⑤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被市级及以上政府单位采纳。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基金培育项目(含思政、人文社科类)、其他类项目、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先提交申报书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待评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版。研究生创新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后推荐至科技处。(国家基金培育项目、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由各院系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2.通过学校评审后拟立项的项目,根据研究内容及拟申报类别填写并报送《陕西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陕西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纸质版,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中。
3.除特殊要求外,相关项目由各院系部、研究生院统一报送,报送的材料须包括申报书、任务书、申报目录、公示等。
4.申请日期截止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史励柯 杨
洁 电话:029-38185061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申请书
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课题任务书
科技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