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21-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21〕16号)要求,拟组织我校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申报的科研项目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技术方法可行,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要体现和代表全省中医药行业先进水平,能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鼓励带动基层联合攻关和进行成果转化。
二、申报领域
(一)中医药基础研究
1.中医药基础理论传承及创新研究。资助为中医临床提供重要支撑的基础理论研究;深化中医辨证论治方法研究;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
2.开展“长安医学”流派传承及学术思想、中医“治未病”与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养生康复理论的系统总结研究。
3.中医药文献挖掘整理研究。资助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与保护利用研究,中医古籍数字化、中医药传统知识与技术的挖掘及规范化研究。
(二)中医临床研究
1.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诊治方法研究。资助中医(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循证优化研究,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非中医单位申报此类课题须至少与1个三级以上中医医院联合申报。
2.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研究。资助疗效明显、独具特色的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规范化研究及推广应用。名(老)中医可以是国家级、省级以上名(老)中医或师承指导老师,也可以是市级名中医。
3.中医非药物疗法研究。资助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的临床研究,中医药传统养生保健技术的挖掘整理和现代应用研究,“治未病”综合方案研究,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或方案研究。
临床研究必须有前期临床基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在技术操作和理论基础上有新观点、新方法、新疗效、新突破。
(三)中药应用类研究
1.中药材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等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
2.中药炮制加工、中成药生产过程中关键共性技术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的研究。
3.医院内中药制剂研究。资助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疗效显著、临床使用5年以上的中药方剂以申报医院内中药制剂注册为目标的研究,其方案和内容等应符合医院内中药制剂申报要求和标准。
4.中药类研究优先考虑研究院所、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要求以企业或单位资金支持为主,我局仅资助启动经费。重点向“秦药”研究倾斜。
(四)中医药政策类研究
围绕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重点工作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评价体系等开展研究。如:中药全产业链、创新链和政策链融合研究,中医系统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研究,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方法探索研究,基于绩效考核的中医医院管理研究,中药配方颗粒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
三、课题分类与资助额度
面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资助开展申报领域内的中医药科研课题研究。
(一)资助类:由我局资助研究经费,一般项目5万元以内。
(二)青年培优类 :主要针对40岁以下具有中医药教育背景,具备5~10年的科研经历并取得一定科研成就的青年中医药科学技术人员,培育创新骨干人才,共设立10项,资助金额3-5万元以内。
(三)共建类:由各单位评审推荐,我局择优立项,所在单位予以不少于5万元经费资助。
本次申报为限额推荐,学校校内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上报省局。“长安医学”传承工作室可各推荐一项。
四、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报科研课题必须要有中医药理论支撑。
(二)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
(三)课题第一申请人承担过我局科研课题逾期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联合申报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明确各方职责,并将合同附在《申请书》后一同提交。
(五)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两年后由省局统一组织结题。自项目签署合同之日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因故未按时完成的要提交延期报告。
五、课题的申请、立项和评审方法
(一)申请者根据招标内容要求,选择适当项目,认真填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一式四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成册,包住书钉,不需另外包装)并同时上报电子版及科研项目汇总表。同时在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里提交有关材料(操作方法见附件四)。
(二)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科研课题进行形式审查、专家网评、立项评审等环节后,确定课题立项及资助资金等。确定中标的课题须与省中医药管理局签订《课题任务书》,方可启动课题。
(三)现将电子版发送至120413139@qq.com,待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申请书报送日期截至2021年5月17日。
(四)申请者通过评审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成册,包住书钉,不需另外包装)并同时上报电子版,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各一份。
(五)纸质申请书报送日期截至2021年5月27日。
其他未尽之处,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电话:029-38185061
mail:shaanxi-tcm@163.com
附件:2021-2022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