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2-10 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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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07号)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1.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申报时须附与企业签订正式技术合同,并完成实验室研究,原则上要有相关专利。

3.重点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一般专项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科研能力和结题情况确定,具体指标见附件。各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研究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5项,由所在平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重点项目由各平台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过程做简要说明报科技处备案,评审结果以纸质形式报科技处,科技处根据各平台所报情况,推荐至教育厅。该类别账号待平台将评审结果报科技处备案后,统一发放至平台负责人。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由各团队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过程做简要说明报科技处备案,评审结果以纸质形式报科技处,科技处根据各平台所报情况,推荐至教育厅。该类别账号待团队负责人将评审结果报科技处备案后,统一发放至团队负责人。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12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人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0123118:00;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1231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申请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的老师除按时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书外,还应在20201224日前,将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电子版(邮件名称“人名+院系”,附件为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涉及申请人信息全部用**代替,有意透漏申报人信息的材料将作废)1份发送至邮箱:120413139@qq.com;

专家评审时间为20201225—1228日;

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于20201228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进行网上在线申报、12月31日前完成提交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上报材料装订顺序: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可行性报告+附件材料(根据相关申报类别所需)

(三)项目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2018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项目成果产出分类要求设定如下:

1.专项项目:论文必填并且≥1,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2.服务地方专项:论文必填并且≥1,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且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及其他技术指标和成果,论文+其他成果≥5;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论文必填并且≥1,论文+其他成果≥3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4.重点实验室项目:论文必填并且≥2,论文+其他成果≥3,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2篇,研究报告1份,咨询报告非必填;

5.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咨询报告≥1,咨询报告+其他成果≥3。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咨询报告必填。

6.协同创新项目:论文必填并且≥1,论文+其他成果≥5,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7.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4,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二)项目预算分类要力求设定如下:

1.专项项目:专项自然项目2万元,专项人文项目1万元;

2.服务地方专项:10万元;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3万元;

4.重点实验室项目:5万元;

5.智库内涵建设项目:5万元;

6.协同创新项目:10万元;

7.青年创新团队项目:8万元(每个团队总计8万,若申请2项,则每项4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预算中不能填写鉴定费,不能填写版面费。

2.专项项目经费预算中劳务费不能超过800元。

3.认真撰写技术指标,研究内容,且不能超过每项填写内容字数限制。

4.教育厅申报系统账号由科技处发放,如需账号请与科技处联系。

5.一般专项不再填写经费预算。

6.所有类别项目,申报时均无须提供查新报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电话:029-38185061

E-mail:120413139@qq.com

附件1:自然科学专项申请书

附件2: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书

附件3: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

附件4: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

附件5: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6:人文社科基地项目、智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7:重点实验室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