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现开展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研究周期已满应结未结的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立项项目(包括2021年立项的科研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2021年以前立项,请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相关课题负责人,认真撰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附件2),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形成电子版PDF文件。2021-2022年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须同时登录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官网,在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zyxmsb.xabpo.com/),选择“一般项目”,在“结题申请”窗口添加“2021-2022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提交完成情况报告表及支撑材料PDF文件,并将PDF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二)请各单位汇总有关材料,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完成情况报告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科技处。
(三)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最多延期一年),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中医药科研管理中心处备案。2021-2022年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须同时登录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官网,在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zyxmsb. xabpo.com/),选择“一般项目”在“延期申请”窗口添加“2021-2022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提交延期申请PDF文件,并将PDF文件发送科技处邮箱。
(四)相关附件可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栏下载。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上报时请以此版本(附件2)为准,不再使用二○○四年制版本。
三、其他要求
(一)对于应结未结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按照未按期完成项目处理并予以通报。
(二)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Supported by the Project of Shaanxi Administr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NO……) ],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电话:029-38185061
E-mail:kjc@sntcm.edu.cn
附件: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材料
科技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