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完善过程管理,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拟集中组织对省教育厅开展各类严重逾期科研项目清理和一般专项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及清理范围
1.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自然、人文、公共卫生应急专项三类)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科技处对照教育厅项目计划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文档。重点实验室项目及哲学社会科学基地项目由实验室统一组织结题答辩,科技处协调省教育厅前来验收。
2.清理2018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各类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含重点项目)。办理 2018—2021年(含)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
二、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将全套结题资料上传至“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
(2)在系统里结题文档页面上传完整结题资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2017年度后无责任书,附申请书原件即可);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文件名,以便审核查对;教育厅经费决算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纸质材料报送: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装订顺序为结题申请书—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教育厅经费决算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项目责任书(2017年度后无责任书,附申请书原件即可)—项目申报书(不需要可行性报告)-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论文封皮、目录、正文首页)。
三、有关要求
(1)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课题编号,并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2016年度(含2016年度)以后立项的课题结题须发表核心期刊1篇。
(2)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收回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撤销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项目终止处理后,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申报教育部各类项目。
(3)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认真排查督促按期结题,于10月17日前在系统上上传完毕所有结题材料,并及时查看系统,关注审核意见及审核进度。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辛佳静
电话:029-38185061
E-mail:kjc@sntcm.edu.cn
附件: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科技处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