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6-16 10: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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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10号)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及类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坚持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共分为五类:

     1.  一般专项项目:主要资助省属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 教师自由探索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

     2.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相关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 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分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3.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秦创原总窗口专项)、教育管理专项三类。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和教育管理专项面向所有陕西高校,由申报人根据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具体见附件3、4、5)。

     4.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开展的研究项目。

     5.  基础研究院项目:委托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 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数量和方式

(一)一般专项项目一般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二)重点项目由所在科研平台根据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科研平台最多可申报5项,并列出推荐顺序。2010年以前挂牌的重点实验室不再予支持。重点项目由各平台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过程做简要说明报科技处备案,评审结果以纸质形式报科技处,科技处根据各平台所报情况,推荐至教育厅。该类别账号待平台将评审结果报科技处备案后,统一发放至平台负责人。

 (三)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数量不限。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并列出推荐顺序,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由各团队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过程做简要说明报科技处备案,评审结果以纸质形式报科技处,科技处根据各平台所报情况,推荐至教育厅。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 35 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 45 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2023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一般专项项目。

已获批立项2023年度校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别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 1 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 3 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禁止将已获得各级各类科研立项的研究内容用于重复申报。

(七)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初审、查新和筛选工作。要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避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八)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37624: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申请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的老师除按时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书外,还应在202372日前,将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电子版(邮件名称“人名+院系+教育厅一般专项”,附件为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涉及申请人信息全部用**代替,有意透漏申报人信息的材料将作废)发送至邮箱:kjc@sntcm.edu.cn;专家评审时间为202373-7日。

申请除一般专项之外的项目的各个平台,于7月5日18:00前把加盖平台负责人签字和公章的推荐名单报送至科技处413。

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于20237924:00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完成提交。

(三)纸质申报材料。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上报材料装订顺序: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可行性报告+附件材料(根据相关申报类别所需)。纸质版材料于7月11日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413办公室。

(三)项目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

五、其他

(一)项目成果产出分类要求设定如下:

1.专项项目:论文必填并且≥1,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2.服务地方专项:论文必填并且≥1,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且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及其他技术指标和成果,论文+其他成果≥5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论文必填并且≥1,论文+其他成果≥3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4.重点实验室项目:论文必填并且≥2,论文+其他成果≥3,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2篇,研究报告1份,咨询报告非必填;

5.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咨询报告≥1,咨询报告+其他成果≥3。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咨询报告必填。

6.协同创新项目:论文必填并且≥1,论文+其他成果≥5,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7.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4,其中至少高水平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二)项目预算分类要力求设定如下:

1.专项项目:专项自然项目2万元,专项人文项目1万元;

2.服务地方专项:10万元;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万元;

4.重点实验室项目:5万元;

5.智库内涵建设项目:3万元;

6.协同创新项目:10万元;

7.青年创新团队项目:5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预算中不能填写鉴定费,不能填写版面费。

2.专项项目经费预算中劳务费不能超过800元。

3.认真撰写技术指标,研究内容,且不能超过每项填写内容字数限制。

4.教育厅申报系统账号由科技处发放,如需账号请与科技处联系。

5.一般专项不再填写经费预算。

6.所有类别项目,申报时均无须提供查新报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附件1自然科学专项申请书

附件2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书

附件32023年度政企联合资助项目(企业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42023年度政企联合资助项目(秦创原总窗口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52023年度教育管理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6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

附件7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

附件8陕西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9陕西省教育厅科技服务地方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0陕西省教育厅协同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1:陕西省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联系人:史励柯 辛佳静

电话:029-38185061

E-mail: kjc@sntcm.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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