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陕西中医药大学章程》以及《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组织机构
为做好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的相关工作。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章程》和《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关于学术委员会组织构成的规定,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为不少于39人的奇数,候选委员人数按照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10%的差额进行确定。
三、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1.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专家治学的要求,严格依照条件,真正把学术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学术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原则性强、服务意识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选推荐出来。
2.结构合理的原则。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的专职教学科研人员,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1/2;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1/10。
3.民主公开的原则。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要切实履行民主程序,遴选过程要公开透明,应当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和集中公示等程序,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方式产生候选人。
四、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学术思想活跃,学风严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公认的学术成就。
3.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无不良学术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4.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职。
5.原则上应担任教授、主任医(药)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入选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原则上应为各学术分委员会委员。
五、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由自动入选候选人、学术分委会推荐候选人两类人员组成。
1.自动入选候选人的提名。自动入选候选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校党委、校长提名推荐的人员组成。校党委从校领导中提名推荐,校长从人事、学科、教学、科技、研究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中提名推荐。
2.学术分委会推荐候选人的产生。学术分委会推荐的候选人由各学术分委会产生机构的党政负责人联合会议,通过民主协商,在学术分委会委员中推荐,推荐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学术分委会委员总人数的3/4,院(系、部)主要负责人不得超过推荐总人数的1/5,青年教师不得少于总人数的1/10,青年教师代表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正高级职称。推荐人选名单报送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正式候选人的确定。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术分委会推荐人选与校长提名人选的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六、选举产生办法
1.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本届选举委员会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学术分委会全体成员组成。
2.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产生。按照10%的差额,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秘书长候选人由产生的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议审定。
附: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名单。
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名单
组 长:
刘勤社 周永学
副组长:
刘 力 蔡国良 康亚国 刘智斌 王瑞辉
郑 刚 刘新平 许建秦 李 宇 第五太卓
成 员:
(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远望 马学文 王国栋 王亚丽 王昌利
王瑞丽 史传道 刘君民 刘继华 张 红
张雪玲 张文岐 年亚贤 闫平慧 权志博
邢玉瑞 李永峰 李永安 李亚军 李 哲
杨文潮 杨景锋 杨晓航 陈 勇 陈震霖
贺丰杰 赵 娴 赵晓平 侯俊明 唐志书
曹林林 崔晓萍 董昌虎
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处,由唐志书担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