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1-19 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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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陕西省标准化专家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陕西省标准化建设中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加快标准化工作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拟建立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现就学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119日—220日。

二、专家职责和权益

(一)参与全省标准化发展规划、相关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二)参与地方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等项目的立项评审、技术审查及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参与全省标准化研究、培训、宣传等工作;

(四)参与相关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经济效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评估工作;

(五)应邀参加标准化相关会议和活动,及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标准化工作;

(六)严格职业操守,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

(七)获取符合规定的劳务报酬。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热爱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尽职尽责,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三)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标准化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具有较丰富的标准化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参加标准化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与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行政管理职务(限企事业单位),拥有5年以上从事标准化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或技术水平;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

(六)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陕西省标准化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专家申请表》)

2. 20242201700前,申请人将纸质版《专家申请表》1(正反面打印)、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以及在标准化领域主要成果和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或TC/SC/WG任职等证明材料,交至科技处416办公室,以上资料电子文档(PDF版)同步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王 晶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联系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陕西省标准化专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