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2-01 09: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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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417号)精神,现将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提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21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的时间为准)。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1011日至20211231日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

二、推荐提名渠道

(一)单位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药协会等学会、协会可推荐候选项目。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及以上可联合提名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1项候选项目,每位院士每年只能推荐1项。

   三、材料要求

(一)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所提交的提名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系统导出提名书原始件2套,其中提名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

(三)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四、注意事项

(一)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或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候选项目(候选人)。

(二)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三)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四)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章程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包括全部子奖项)。

(六)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311日之后。

(七)系统网址http://www.cacm.org.cn/saes-index/。推荐渠道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同上一年度,新增用户或用户名密码遗失请联系科技评审部。

(八)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于2024312日前,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至科技处(纸质版提名书1份,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由科技处初审后,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至陕西省中医药学会,省中医药学会终审通过后由科技处通知成果负责人填报。请注意因学会奖为限额推荐,请一定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1.《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   

2.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