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教师李永安合作申报2024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的成果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5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材料,并提供异议者真实姓名及有关证据。
联系人:王 晶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成果公示信息
科技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