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本次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研究周期已满应结未结的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立项项目(包括2023年立项的科研项目)。注:本次结题只包含两年一次设立的中医药科研项目(例如2021-2023年中医药科研项目),不包括其他任何类型的专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请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相关课题负责人,认真撰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完成情况报告表》),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形成电子版PDF文件。2021年以后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须同时在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提交。
(二)请各单位汇总有关材料,于2024年7月23日17:00前将《完成情况报告表》一式一份和PDF版报科技处。2021年以后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须于2024年7月23日前在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提交《完成情况报告表》及支撑材料PDF文件,并将PDF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三)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最多延期一年),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技处备案。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须同时在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报,并将PDF文件发送科技处邮箱。
(四)2021年以后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请登录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官网,进入陕西省中医药科研管理系统,选择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zyxmsb.xabpo.com/web/jump),选择“一般项目”,在“结题申请”窗口添加相应立项项目,提交《完成情况报告表》及支撑材料PDF文件,并将PDF版发送科技处电子邮箱;需要延期申请结题的项目,选择“一般项目”,在“延期申请”窗口添加相应立项项目,提交延期申请PDF文件,并将PDF文件发送至科技处电子邮箱。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梳理汇总局批未结题项目,及时完成结题工作。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确保高效及时完成立项的课题研究。对于应结未结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我局将按照未按期完成项目处理并予以通报。
(二)针对我局立项的科研项目,省中管局按照每年2次组织集中验收结题工作,请项目负责人于每年5月1日—14日及11月1日—14日工作日按照验收要求报送结题材料。
(三)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Supported by the Project of Shaanxi Administr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NO……)],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辛佳静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E-mail:kjc@sntcm.edu.cn
附件: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结题相关材料.rar
科技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