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8-19 09: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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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推动中外青年科技人文交流、促进务实国际科技合作,科技部启动并实施了国际杰青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到我国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开展短期科研工作。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根据《国际杰青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发布了《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外函〔202434号),制定了《2024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启动了2024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目标原则

计划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并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以择优选拔、以人为本、开放包容、平等互鉴为原则,资助符合条件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国际杰青”)到中国开展工作交流,以增强合作伙伴国科技能力建设、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开展科技人文交流,为青年科学家彼此间互学共鉴搭建优质平台,构建与相关国家长期稳固的科技合作伙伴关系,为增进民心相通汇聚共识与力量。

二、申报条件

(一)工作岗位要求

中方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明确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类岗位;

2)非涉密岗位;

3)非学历教育;

4)国际杰青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

(二)国际杰青申报条件

国际杰青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国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或国立科技基金会,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我驻外使领馆(团)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人员推荐机构)其中之一的推荐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籍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

2) 在上述国别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潜力;

5)年龄不超过45岁(按申请工作岗位之日计算)且身体健康;

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

7)须能在申请期内全职在华工作;

8)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

三、资助经费和形式

(一)执行期限计划项目执行周期根据每位国际杰青在华工作时长分为三类,3个月、6个月、12个月。

(二)资助额度计划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税前),即3个月6万元,6个月12万元,12个月24万元,用于国际杰青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保险为必须项,且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此外,中方接收单位应提供配套资金支付国际杰青在华行政管理开支、科研设备保障、必要国内差旅费等。

(三)资助形式根据国际杰青来华工作时限(3/6/12个月),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来华国际杰青中方接收单位。中方接收单位收到经费后,按月拨付给来华国际杰青,具体经费发放方式由中方接收单位与国际杰青商定。经费拨付到接收单位和发放给国际杰青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中方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及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

四、申报方法

中方接收单位及国际杰青候选人须登录国际杰青计划官网申报。具体流程请咨询科技处。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912日。

六、网站及联系方式

国际杰青计划官方网站:

http://tysp.cstec.org.cn

联 系 人:孙  吕沛然

联系方式:邮  kjc@sntcm.edu.cn

  029-38185061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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