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遴选计划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8-21 11: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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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咸阳市科协、咸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遴选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遴选计划的须为202211日至20231231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凡在遴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申报。鼓励申报符合咸阳实际,对指导咸阳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具有应用前景的论文。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2024年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凡属下列情况的不予申报。

1.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不在遴选之列。

2.已获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各有关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科技成果、科技发明等奖励不在遴选之列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不在遴选之列。

二、遴选机构

第十一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遴选计划委员会由市内外专家及市科协、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领导遴选工作的开展。遴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承担遴选日常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初评。学校对申报的论文组织初级筛选工作,择优推荐报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

(二)终评。市科协、市人社局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市遴选委员会负责遴选工作。市遴选委员会对各单位所征集到的参评论文通过分组初选、专家复选,评委会终选等程序遴选出等级。

四、申报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

1)《申报书》;

2)发表论文;

3)同期刊物封面;

4)刊物主页;

5)刊物目录;

6)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影响因子、2024年查新证明;

7)查新单位资质;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说明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1.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为在咸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或在咸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

2.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每篇论文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3.第十一届咸阳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书,所填写的作者须与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受理。

如需申报请与科技处联系申报截止时间为925日17:00时,《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打印一式2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3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规则:***第十一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遴选资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参评学术论文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好备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人:王晶 张春燕

联系方式:38185062 8185061

箱:kjc@sntcm.edu.cn

附  件:1.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书同行专家需为正高级职称.

     2.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

             3.科研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