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22 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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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提升我省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启动陕西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组织申报工作。学校现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学。

二、申报条件

()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须依托省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

()申报单位相应基础学科研究能力具有领先优势,原则上应具备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取得过国内外同行认可并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拥有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和流动管理办法;

()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牵头开展高层次、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和良好的科研条件,申报单位能够保障稳定的经费投入。

三、申报要求

(一)该中心我校限额申报1个;学校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不得报送涉及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商业资料不能违规标密。

四、申报程序

(二)请拟申报中心的负责人确认申报方向,认真组织编制《陕西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组建方案》。

()请将《组建方案》纸质版(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五份)121日前报送科技处41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发至邮箱kjc@sntcm.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欢贤 杨洁  电话:029-38185062

附件:1.陕西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模板)

          2.陕西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工作指引(试行)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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