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29 10: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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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提名工作,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下设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华佗中医药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岐黄国际奖等五个子奖项。

二、候选条件

1)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1231日前公开发表

2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22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时间为准)。  

3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1011日至20221231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

4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岁(198011日以后出生)。

其他条件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提名渠道

(一)单位推荐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及以上可联合提名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1个项目(团队、人选),每位院士每个子奖项限推荐1个项目(团队、人选)。

岐黄国际奖除接受上述渠道推荐外,还接受以下单位和专家推荐(提名):国外知名中医药学术团体、相关机构(中医孔子学院、中医药海外中心等);国医大师,中华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岐黄国际奖获奖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人3位及以上联合提名。

四、材料要求三、材料要求

(一)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所提交的提名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应保持一致。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系统导出提名书原始件2,其中提名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科普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三)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五、注意事项

(一)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或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项目(团队、人选)。

(二)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华佗中医药奖获奖团队第一负责人、李时珍医药创新奖获奖者两年内不得交叉申报。

(三)同一项目(团队、人选)不得同时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同级同类性质的其它奖励。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同级同类性质奖励的项目(团队、人选)不得推荐。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子奖项的完成人(候选人)。

(五)系统网址https://www.cacm.org.cn/saes-index/。推荐渠道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同上一年度,新增用户或用户名密码遗失请联系科技评审部。

(六)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申报截止时间: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2025年2月13号前,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至科技处(纸质版提名书2份,电子版包括公示材料发送到科技处邮箱),由科技处初审后,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至陕西省中医药学会,省中医药学会终审通过后由科技处通知成果负责人填报。请注意因学会奖为限额推荐,请一定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

电话:029-38185062

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

1.推荐书

2.公示材料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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