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成立陕西省科普志愿服务队及招募科普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3-05 16: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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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充分调动公众志愿参与科普服务的积极性,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的指导下,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拟成立陕西省科普志愿服务队,加强基层科普队伍有序化建设,激励各行业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促进陕西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服务队主要任务

(一)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通过举办各类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活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二)参与科普创作和传播。创作科普文章、图书、影视作品等科普作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进行传播,提高科普作品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提供科普服务。为公众提供前沿技术、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农业技术、应急救援、生态环境等社会关注度和需求大的科普工作咨询服务,帮助公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开展科普调研和评估。了解公众对科普的需求和意见,为科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服务队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科普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科普志愿服务工作。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能够服从统一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及其相关活动。

(五)不以取得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义务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服务。

(六)年满18周岁,不超过70周岁。

(七)自愿参加登记注册。

三、服务队队员权利

(一)优先参与省级大型科普志愿服务活动。

(二)优先参与各地市、各行业组织的科普活动。

(三)免费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服务培训。

(四)享受省级科普平台相关资源。

(五)优先获得科普志愿服务队的服务。

(六)对科普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四、服务队队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每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小时。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队员注册流程

(一)注册。有意向者请登录中国志愿网网址

https://chinavolunteer.mca.gov.cn),按网页提示完成“志愿者”身份注册。

(二)申请。注册成功后登录网站,在个人页面“我的队伍”一栏,点击“参加更多队伍”,搜索“陕西省科普志愿服务队”,按提示申请加入。


(三)审核。陕西省科普志愿服务队管理员根据志愿者申请实际情况,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科普志愿者的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可以自动续聘。

(二)科普志愿服务队将为科普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科普志愿者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联系方式

 忞 翟瑞华 029-8129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