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4-29 17: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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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加快建设一批高能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依据《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将开展2025年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学校现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建条件

(一)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主体或依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省内注册且正常经营满3年(具体条件见《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

(二)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建设中试基地。申报主体或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省内注册且正常经营满3年(具体条件见《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

二、申报要求

1.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申报工作采取自上而下布局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推荐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地市推荐名额分配表”组织申报;原则上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不得同时申报。

2. 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

3.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实地考察结论,经省科技厅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文认定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基地并给予经费支持

4.有申报意愿的请先与科技处联系,负责人需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在线填写材料,网上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20256818:00时,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5.在线申报资料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请将申报书连同实施方案和附件材料导出、装订成册。并于20256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4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sntcm.edu.cn

6.拟推荐的推荐申报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须在校内公示5天。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欢贤  电话:029-38185062

附件:地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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