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4-30 08: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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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拟于近期集中开展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结题范围

截至今年研究期限已满的项目。

二、组织方式及办理程序

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科技处对照教育厅项目计划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育厅审核。重点实验室项目及哲学社会科学基地项目由实验室统一组织结题答辩,科技处协调省教育厅前来验收。

三、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将全套结题资料上传至“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资料审核。

2)在系统里结题文档页面上传完整结题资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2015年度后无责任书,附申请书原件即可);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文件名,以便审核查对;教育厅经费决算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费决算表需要经由学校计财处签字盖章)。

项目负责人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24:00,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结题项目的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有关要求

1)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课题编号,并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2016年度(含2016年度)以后立项的课题结题须发表核心期刊1篇。

2)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收回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撤销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辛佳静

电话:029-38185061

E-mail:kjc@sntcm.edu.cn

科技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