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咸阳市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5-19 10:54:25
字号: [双击滚屏]


各单位:

根据咸阳市科学技术局、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征集咸阳市 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2.重大技术攻关专项

(二)重点研发计划

(三)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1.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2.软科学研究计划

(四)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五)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二、申报程序

各类项目须通过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xykjxmgl.com)进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注:无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账号的老师,请先注册账号,科技处会定时进行账号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申报项目。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25579:0071018:00

(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全年受理申请)

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通过即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后生成正式版项目申请书(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在签订合同时提交1份正式版纸质申请书。

2.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补齐。建议大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经费预算,不要过多预算。

3.项目开始实施时间及执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三、申报主体

(一)项目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要求见各专项计划。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牵头承担实施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申报二个以上项目或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须经市科技局同意。

2.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3.项目承担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除外)有逾期未验收项目的(以提交验收资料为准),不得申报项目。

4.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不限项。

(二)诚信要求

单位及个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咸阳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

(三)推荐要求

院系负责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及科研诚信进行审查,并对所推荐项目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项目联系人:辛佳静  电话:029-38185061

“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联系人:李苗苗   电话:029-38185061

“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联系人:杨洁  电话:029-38185062

邮箱: kjc@sntcm.edu.cn

 

附件:1.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2.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

             3.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申报指南

            4.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申报指南

           5.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2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