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陕西中医药大学赋权成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0-11 09: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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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落实陕西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的通知》(陕中医〔20221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赋权成果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选择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转化意愿强烈的职务科技成果开展试点,克服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赋权范围

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归陕西中医药大学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生物医药新品种和技术秘密等。

赋权申请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赋权的成果应具备不影响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

(二)赋权的成果应具备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转化意愿强烈的条件。

(三)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在团队内部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约定内部收益分配比例等事项。

经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申请,学校可将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或将归学校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不低于80%的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

三、申请程序

1、成果完成人(团队)向学校申请并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申请表》,经审查公示后,成果完成人(团队)与学校签订赋权协议。

2、成果完成人(团队)以许可他人实施、转让或作价投资的方式进行该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或实施工作时,须经学校备案后,方可按协议约定自行实施。

四、其他

1、请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赋权成果的初审、登记、推荐工作,并建立赋权科技成果转化定期统计制度,全面掌握试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2、请有意向申请的成果完成人(团队)将《陕西中医药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申请表》交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6室),电子版发送至kjc@sntcm.edu.cn。该通知长期有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杨洁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联系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申请表

科技处

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