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陕西省成果评选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10-28 08: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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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陕西中医药大学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陕西省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方式

参评成果评选推荐工作采取线下申报、专家评选方式进行。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及其附件(随通知一并转发)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并提供成果主件和佐证材料,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纸质版《专区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佐证材料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教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材料要求

1.《专区申报评审表》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官网下载(具体搜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点击“管理平台”,点击“评奖申报系统”,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专区申报评审表》必须采用 Windòws 系统的 Word 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

2.申报成果主体及佐证材料6套(1份原件、5 份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分别装于档案袋中,并标明“原件”或“复印件字样。书稿复印件仅需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即可,并在显著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1.该奖项为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5项。

2.请将陕西中医药大学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于10月30日期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

3.报送时间,请将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年11月1日前交至科技处4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kjc@sntcm.edu.cn。

4.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施欢贤   联系方式:029-38185062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