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1-08 17: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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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十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填写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结题报告是对基金项目研究工作、取得成果的集中展示,是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科研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但是工作中发现部分项目负责人存在“重申报、轻进展/结题”的思想,在结题报告的撰写过程中存在应付工作、不认真撰写等问题,甚至少数项目负责人由于没有按进度进行课题研究,导致项目无法按时结题等情况,严重影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效能。

为切实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效能,在委领导、学部领导的要求下,基金委进一步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希望能够帮助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管理。结合近两年工作的情况,特针对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审核要点做如下提示:

1.认真阅读《结题/成果报告》填报说明及撰写要求,按时、认真、如实填写。

2.“结题部分”结合提纲要求撰写,如实报告完成情况;研究工作根据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方案撰写,并附相关图标(未发表数据注意保密),不能复制论文内容;研究人员的合作与分工与申请书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增加/减少参与人;未完成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等可在“存在的问题、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

3.“成果部分”应如实填写成果情况,研究成果只能是和本项目直接相关、本项目直接产生的、项目实施期间的成果(综述、经验总结、meta分析、理论探讨、经验总结等均不能作为研究成果,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人才培养成果);注意检查基金项目标注顺序;“成果总体情况”应与“研究成果目录”及“成果统计数据表”保持一致,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获奖、人才培养等)应在附件中上传。

4.“决算说明”应根据项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填写,并与财务部门保持一致;“结余资金情况说明”中应说明未来使用计划。根据基金管理规定,项目结题时经费结余超过30%以上,需在决算书中详细说明原因,并报依托单位审批,并请财务部门审核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结题报告》是项目在研究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成果的集中展示,是项目评价的关键依据,也是未来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本着基础研究“容忍失败”和考虑研究成果滞后的现实情况,研究成果数量不会作为项目结题评价的唯一标准,结题评价将主要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要求,项目结题后,《结题报告》及成果将在基金委网站公示,所有人均可下载、查看相关内容。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

同时,在您的《结题报告》填写过程中,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认真检查《结题报告》撰写情况,内容过少、未提供图片、图表等,填写过于简单的不能通过;粘贴申请书、已发表论文内容的不能通过;项目负责人擅自变更研究内容(实验模型、干预药物、主要研究方法、主要指标、关键技术等)的不能通过。

2.注意检查研究成果应是本项目直接产生的、本年度成果(综述、经验总结、meta分析等不能作为研究成果),非本项目成果应删除;成果需上传附件;注意检查基金项目标注顺序。

3.认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必要时请项目负责人提供说明并通过附件上传。

*如项目研究方案内容确需变更的,需由项目负责人申请,依托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术委员会签字,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变更研究方案的项目将影响结题评价。

 

新的一年已经到来,新的征程已经开启。希望通过您和我们的努力,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严谨认真的科研工作氛围,为中医药基础研究贡献我们的力量。

 

科技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