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6年“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 候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1-09 09: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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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世界各国和地区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在中医药科技工作领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进世界各国和地区中医药学术团体之间的学术交流,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为人类健康作出更大贡献,2011年经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同意(国科奖社证字第0122号),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以下简称“世界中联”)设立了中医药国际贡献奖。作为中医药领域极具影响力的国际奖项,该奖的评审与授奖工作由世界中联负责组织实施。为做好2026年“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征集范围

“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在项目推荐阶段,以相关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为推荐候选人,与之相关的科技成果应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推荐候选人代表性科技成果为与中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机构开展的合作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成果;或推荐候选人在中国境内完成的代表性科技成果,在境外地区有较好的转化应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推荐的候选人本人为中国境外人员,包括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华侨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2.推荐候选人的代表性科技成果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的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尤其是各类实用性科技成果

3.推荐候选人的代表性科技成果对中医药国际发展有重要意义和推动作用。

4.中国大陆候选人及其代表性科技成果原则上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或经备案的社会科技奖励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推荐方式

“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采取推荐制。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可依据推荐范围择优推荐。不符合“推荐征集范围”第4条,即尚未获得过相关奖励的,需得到三位具有推荐资质的同行专家推荐

1. 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1)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各会员团体和分支机构;

(2) 世界中联已设立的中医临床研究国际合作中心;

(3) 中国大陆省级及以上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中医药相关一级学会;

(4) 中国大陆以外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中医药相关的国际性学术组织;

(5) 中国大陆省级及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

(6) 中国驻外使领馆、各国驻华使领馆;

(7) 世界范围内中医药学术相关的杂志社、出版社。

2. 具有推荐资格的个人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医大师;

3)世界中联、世界针联理事会主席、副主席;

4)中国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

5)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历届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

6)科学引文索引(SCI)杂志主编;

7)中国大陆以外中医药相关研究机构负责人。

各推荐单位/个人承担候选项目的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将主要作为奖项初审材料。

三、推荐材料要求

1. 推荐书填写要求

1)推荐单位或个人应本着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选择推荐项目,提供推荐信息,同时在书面推荐材料上加盖公章或签字。

2)推荐书的内容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对被推荐候选人的国际合作研究团队、相关科技成果的技术先进性,以及对中医药国际发展重要性和推动作用,提供真实、可靠的推荐信息。

3)推荐单位可推荐本机构人员为第一完成人的项目,但具有推荐资格的个人不能自荐。

2.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将拟申报推荐材料2026年3月25日前将电子版本以“2026+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奖+候选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kjc@sntcm.edu.cn,内容包括:①推荐书(不含盖章/签名及附件)word版;②推荐书(含盖章/签名及附件)合成pdf版。

2. 纸质版材料于2026年3月26日前推荐书(含盖章/签名及附件)1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送至科技处416办公室。

3.其他未尽事宜 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施欢贤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附件:1.2026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国际贡   献奖-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2.2026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报指南



                                        科技处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