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2026年度中医药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1-14 15: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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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征集2026年度中医药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国中医药综法监函〔20263号)文件要求,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中医药基础标准。

主要包括通用基础标准、中医药名词术语、分类与代码等。

(二)中医药技术标准。

1.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技术标准。主要包括确有疗效、适用性强、安全性高的中医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老年人、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中医健康管理规范,以及中医医疗技术标准共性方法通则等。

2.中药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中药材种子种苗、中药药事服务规范、中药饮片调剂与煎煮操作规范、中药药品临床使用监管规范等。

3.中医药科研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中医药科学研究工作中先进成熟技术方法转化为标准。

4.中医药信息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中医药数据获取、处理、储存、交换、共享、应用、管理、安全等标准。

(三)中医药管理标准。

主要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中药药事、中医师承继教、中医药科研、文化宣传、社团、出版等管理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建议应完成标准前期研制工作,形成相对成熟的标准草案,确保立项后18个月内修订项目12个月能够完成审查。  

(二)申报的项目建议应强化标准通用性,提升单项标准覆盖面。  

(三)鼓励质量高、实施效果好的中医药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行业)标准。 

(四)优先支持重大科技攻关中同步开展技术标准研制,支持先进成熟技术转化为标准。  

(五)鼓励交叉领域开展技术融合标准制修订,支持各单位合作研制。  

(六)第一起草单位和第一起草人应符合《中医药国家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要求,且第一起草人牵头申报不超过2项标准。

三、组织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申报书附件2和标准草案格式规范可从国家局网站下载。于20262918:00前将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材料word版及扫描件PDF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辛佳静  李苗苗   

电话:029-38185061 029-38185062

E-mailkjc@sntcm.edu.cn

 

附件:1.项目建议书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建议汇总表

         4.标准草案 

 

科技处

202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