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1-29 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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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农计财〔20262号),我校拟组织申报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本级财政部门充分沟通,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谋划编制项目,科学控制 好申报数量,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高质量 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审查项目单位 申报条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项目申报单 位在资质、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二、严格申报程序

项目按照县级谋划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申报。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高效  组织指导所辖县(市、区)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要按  照申报指南,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谋划编制,综合用地、水电、主  体、资金、人员等投入要素,严格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所需内容, 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充分与财政部门沟通后,优先推荐需求级次高、投入收益成效好的项目,向市级提出申报。市级要认真审核县(市、区)申报项目内容和资金需求,特别是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发展规划,是否必要,项目前置条件是否完备,项目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财政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精准等内容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遴选出拟推荐项目排序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不得将同一项目不得多渠道多途径申报财政资金支持。

三、提升编审质量

项目要充分考虑当地需求,挖掘本土产业发展优势进行编制,各级要择优推荐对当地产业效能提升与融合发展促进显著,科技提升效能显著,前置手续和实施条件完备,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项目。省级将在市级推荐的项目清单中优先支持农 业农村创新改革稳慎合理、农业产业发展绿色协调、 一二三产融 合突破创新,科技经济附加价值显著,农民增收致富带动效果明显的项目,对不符合申报指南规定的投资方向、建设内容等申报条件,资金使用不符合《陕西省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资金与建设内容、规模、市场成本等不匹配的,未按规定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项目申报书存在严重缺陷、上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和有其他违反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的项目不予支持。市级要严格做好项目初审,及时指导县级修改完善。省级将对初审筛选不严格,凑数量、搞平衡的市()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21017:00前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4份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 辛佳静  李苗苗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029-38185062

 

附件: 1.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2026年农业产业化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4.2026年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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