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4-24 09: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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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咸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咸科发〔2026〕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2026年8月31日所有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式与流程

(一)验收方式及材料要求

1.20万元及以上项目,实行答辩验收,提交1式5份验收申请书,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专门审计机构出具20万元以下项目,实行材料验收,提交1式3份验收申请书,须提供项目资金决算证明附件1

2.2022年及以后项目在线填写项目验收申请待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交纸质版;2022年以前项目提交纸质验收申请书附件2-3

(二)项目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准备相关材料,提出验收申请;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验收,2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承担单位到场进行答辩质询;

3.市科技局公布验收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各负责人529日前提交所有验收资料

(二)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到期后及时申请验收,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撰写和提供验收材料,并对提供的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此次验收将把项目验收结题情况纳入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档案。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的,将按规定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启动程序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苗苗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1: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支持资金<20万元)

附件2:验收申请书(20万以下项目)

附件3:验收申请书(20万及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