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咸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咸科发〔2026〕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2026年8月31日所有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式与流程
(一)验收方式及材料要求
1.20万元及以上项目,实行答辩验收,提交1式5份验收申请书,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专门审计机构出具)。20万元以下项目,实行材料验收,提交1式3份验收申请书,须提供项目资金决算证明(附件1)。
2.2022年及以后项目在线填写项目验收申请,待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交纸质版;2022年以前项目提交纸质验收申请书(附件2-3)。
(二)项目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准备相关材料,提出验收申请;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验收,2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承担单位到场进行答辩质询;
3.市科技局公布验收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各负责人于5月29日前提交所有验收资料。
(二)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到期后及时申请验收,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撰写和提供验收材料,并对提供的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此次验收将把项目验收结题情况纳入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档案。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的,将按规定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启动程序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苗苗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1: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支持资金<20万元)
附件2:验收申请书(20万以下项目)
附件3:验收申请书(20万及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