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027年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9-10 0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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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7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269号),现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推荐名额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实行限额推荐

二、申报条件

按照陕科发〔20269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公开公正择优推荐。要做好申报人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把关等工作,集体研究等程序提出人选,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三)各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国家和陕西重大科技创新需求,聚焦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加大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支持力度。要坚持向科研一线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四)已获得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以及已入选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已获得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以及已入选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区域人才项目青年层次、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近三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正在学术不端处理期内的不可推荐。

(五)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推荐渠道申报、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多个渠道、多个类别同时申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六)申报对象通过兼职兼聘单位申报的,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纪检监察部门需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七)申报材料、推荐材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脱密处理,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或通过遮挡、修图等方式上传涉密文件,推荐高校务必严格把关。

四、推荐流程

(一)申报人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科技项目中填写申报书,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本人签字及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盖章页。

(二)请在20269149:00完成系统填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青年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2发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孙琛 张春燕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邮箱:kjc@sn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