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7-05-31 05: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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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陕、人才强省”战略,检阅我省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表彰在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省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更好地为建设创新型陕西、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服务,由省科协、省人事厅组织的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进度

20074月初,评选工作开始启动;4月至7月进行学术论文的征集、初评推荐和上报工作;评审书一式七份,附电子版一份,710前上报我校科技处办公室。8月至11月由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定,并报省政府通报表彰。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届评选论文发表的时限为20051120061231。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外出版机构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方面的学术论文,均可申报。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上发表,并且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证明材料)。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不在评选之列。

三、优秀学术论文的表彰

对获奖论文由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证书和填写技术档案卡片。

获奖优秀学术论文将作为作者考核、晋升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四、几点要求

各初评推荐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和《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吃透精神、广泛征集、严格把关,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1、每项申报论文须经省内外同行学科三名教授级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并填写推荐意见。

2、申报表中的“论文作者工作单位意见”栏不得以部、室意见代替。

3、推荐单位在初评时,其学术工作委员会一定要组织机构健全。初评推荐工作要由学术带头人、教授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要由知名专家、高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担任评委,确保初评机构的权威性。其学术工作委员会名单应在初评推荐前报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同意。初评进行时应通知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派人参加。

在陕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按同行认可的原则可直接向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论文。

 

附件:1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2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实施细则

3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0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