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省科技厅决定对我校近几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加强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经执行完成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填写《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按规定程序办理验收手续。单项资助额度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会议验收。对未完成项目验收的项目承担人,不再批准新的省级科技项目。
2、正在实施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
3、对不按时结题或不及时填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的项目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批评、公布名单、不再受理新项目及追回资助经费等处理。
4、纸质文档一式四份,附电子版一份,于2007年6月7日前报送校科技处。
附件:1、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
3、我院历年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一览表
科技处
200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