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通知
陕科计发〔2007〕5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陕西省 “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杨凌、咸阳、渭南高新(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按照《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03]76号)和《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07]32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07年在我省有比较优势行业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面向社会提供开放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骨干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程序和要求是: 1、各部门、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2007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依托单位根据《陕西省2007年“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指南》(见附件1),按照规定格式填写《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115”科技创新工程)组建申请书》(见附件2)和《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115”科技创新工程)组建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3)。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八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3、各部门、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二、申报受理时间:遵循“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随时受理,及时组织论证立项。本通知和相应的申报指南、组建申请书、组建方案编写提纲以及《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下载。 网址为:Http://www.sninfo.gov.cn 各有关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厅发展计划处联系。 联系人:苗长贵 王云岗 联系电话:029-87294281 87294289
附件:http://www.sninfo.gov.cn/detail?channelid=57979&searchword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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