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国中医药发〔2007〕38号),现组织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详细内容见附件。请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研人员认真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并按照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申报条件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要求,组织基本符合条件的研究室进行申报准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将在8月中下旬组织召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说明会,请有关部门认真收集大家在学习讨论、准备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在说明会上可以一并进行解答和讨论。动态内容请查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标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命名原则及说明》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