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卫生厅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高技﹝2007﹞1446号)精神,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07年11月12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文本上报科技处。详见附件。
科技处
200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