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二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7-11-22 08:37:41
字号: [双击滚屏]

学校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中医药科研实验的质量和水平,为申报国家项目奠定基础。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中医药二级实验室进行复审评估,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请相关单位组织条件成熟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填报申请表,一式四份,附电子版,并于1126报科技处。

 

   科技处

2007年11月20日

附件:

1、《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

2、《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

3、《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