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中医药科函[2008]15号文件,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保证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及中医药项目(课题)评审、验收等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专家群体在把握科研发展方向、制定科技规划和学术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校将继续组织专家推荐工作。
请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专家资格申报条件》(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于2008年4月21日之前上报科技处。同时附电子版。
已经入库的专家考虑信息更新的需要,也请再次上报材料。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专家资格申报条件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咨询与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0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