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咸科协发[2008]9号文件精神,我校拟推荐1-2名科普明星,评选条件如下:
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者。
1、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开拓创新,做出重要贡献,有力地推动本行业发展者。
2、在教育、卫生、科研、农业推广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得到有关专家、部门评定认可者。
3、在城乡广泛开展科普工作,在当地形成规模,有较大影响者。
4、有发明创造,对改善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效果明显,不论是否有经济效益都可参评,并予以倾斜。
凡被推荐的候选人须认真填报咸阳市第四届十佳科普明星推荐表(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并附3000字以内的内容翔实的先进事迹材料、获奖及取得成绩的证明复印件,于6月20日前上报科技处。表格在科技处网站下载。
附件:咸阳市十佳科普明星推荐表
科 技 处
200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