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咸阳市第四届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科技建议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8-12-16 02: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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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相关单位:

按咸阳市科协、咸阳市人事局通知(咸科协发[2008]39号)精神,咸阳市第四届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科技建议奖评选工作开始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优秀学术论文

    20071120081231期间在各级科协(学会)学术活动中正式交流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正式刊登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应用技术、经济研究、现代管理等方面的论文。

   2、优秀科技建议

   20071120081231期间,在咸阳市(包括市科协、市级学会、企事业单位科协和县市区科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产生或通过科协系统有关渠道报送的科技工作者有调查、有分析、有论证、有创新的建议、报告。 

 二、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科技建议征集条件

    ()本届优秀论文评选设三个等次奖项

    1、凡申报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的,必须有3名正教授以上级别的专家签署推荐意见;

    2、凡申报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三等奖的,必须有3名副教授以上级别的专家签署推荐意见;

    ()优秀科技建议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次奖项。   

    1、凡对全市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产生了重大影响,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非常明显的建议,可申报一等奖;

    2、凡对我市学科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产生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建议可申报二等奖。

    三、要求:

    1、各系、部及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搞好本学科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科技建议的推荐工作,于2009410以前上报科技处,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2、凡推荐上报的学术论文必须注明申报等级和本学科专家签署的推荐意见。

    3、凡推荐上报的优秀科技建议必须有采纳单位证明和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证明。

4、凡申报参与评选的优秀论文和优秀科技建议,请将推荐表、申请表(见科技产业处网站下载中心附件)、论文和建议复印件,以及论文、建议全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科技产业处(外文论文需附相应的中文文章)。每篇需交纳评审费60元。

附件:咸阳市优秀学术论文暨优秀科技建议奖评选办法  

    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科技处

                      200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