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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组织推荐的奖种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含科普类和工人农民类)。
二、所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要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所申报的国家技术发明奖项其核心技术必须取得知识产权授权。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核心著作或论文应发表在3年以上。申报技术发明奖或科学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应用应3年以上。上述所属3年均指2006年2月28日以前。
三、推荐的项目应是已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各地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得科技奖励项目不属此列)。
四、推荐项目于2009年1月8日前将推荐项目名称及主要材料(一式三份)交科技处。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审查确定推荐项目后,再按要求填报推荐书 。
五、申报项目需提供的主要材料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
2、项目简介。
3、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
4、第三方评价和应用情况。
5、获得奖励情况。
6、相关附件。
科技处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