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年度校内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9-10-14 04: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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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申报2008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陕中院科字[2008]5号),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并适当向临床倾斜的原则,依照本次课题招标方向对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进行了评审。本次评审共资助校内科研基金项目51项,资助经费为31.2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9项,每项资助0.8万元;软课题及探索性一般项目32项,每项资助0.5万元。同时,为了促进各研究室建设,对每个研究室及中药开发研究所各资助0.5万元,资助经费为14.5万元。

现将我校资助2008-2009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希望各院、系、部组织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陕西中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陕中院科字[2007]5号)加强对本次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为课题实施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确保按时完成所承担项目的各项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项中标课题及部门必须同学校签订《陕西中医学院校级课题任务书》(附后),任务书需按照《关于申报2008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陕中院科字[2008]5号)要求及《陕西中医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认真填写,任务书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于20091031日前上交科技处。

二、本次资助项目的研究时限为二年,起至年月为200911月至201111月。  

三、隶属于校本部院、系、部研究室申报立项课题经费及研究室建设经费由学校统一划拨,隶属于各附属医院和制药厂立项课题经费及研究室建设经费由所在部门下拨,所需科研经费应在2009111前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四、各课题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课题小组的管理和指导。每项中标课题每年要进行一次书面小结,将课题进展情况及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科技处。

五、本通知的相关表格和合同书可登陆“学院网-机构设置-科技处”查询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白吉庆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附件一、《2008-2009年度校内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二、《陕西中医学院研究室(所)建设经费表》

        三、《陕西中医学院校级课题任务书》

 

                              陕西中医学院

                            二OO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