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陕西省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9-11-19 03: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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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科计发〔2009159号文件内容,我校现组织申报陕西省2010年度省级各科技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的科技计划类别

  1.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

  2.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工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星火密集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农技培训、科技特派员、农技110、农技专家大院,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中介服务培训。

  3.陕西省星火计划;

  4.陕西省火炬计划;

  5.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2010年科技计划申报工作采用“陕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请单位按照拟申报项目类别,在陕西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相应的申报说明、项目申请书、申报表和申报软件。申报的项目必须属于相关计划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限项申报,具体限额。

(四)我校将严格按照分配的申报名额组织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将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七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统一报至科技处。

  (五)“13115”科技创新工程计划中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及工业园区升级达标项目、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及科技扶贫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富民强县计划、技术转移及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以及各类科技计划的重点项目由科技厅组织申报。请项目负责人尽快与科技处沟通,上报科技厅有关处室经同意后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按本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申报。

  (六)“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要围绕我省重大科技需求、创新团队建设进行组织,兼顾国家、省重点学科建设,同时要考虑充分发挥已建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作用;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以贷款贴息为主,要求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项目总投资额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其中银行贷款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完成时年销售收入应超过1亿元。

  三、以上各类计划学校申报受理时间为2009121日至126日(节假日除外)。

相关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陕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及有关申请表格等,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sninfo.gov.cn)查询、下载。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白吉庆

电话:029-38185061

E-mail:shaanxi-tcm@163.com

 

 附《陕西省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中医学院情况介绍》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0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