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在本年度科研统计中,将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1.2010年教育厅项目已经下达,请中标课题负责人,将项目填写在本人《陕西中医学院2010年度科技活动个人统计表》内,项目编号和资助经费金额近期将网上公布。
2.凡在我校主办的《陕西中医学院学报》、《现代中医药》上发表的论文,不需提供复印证明材料。
3.个人将《陕西中医学院2010年度科技活动个人统计表》填写好后,上交本人所在部门,经审核盖章后统一交科技处。
4.《2010年度科技活动机构情况汇总表》由科研活动机构负责人填写后,交本部门经审核、汇总后统一交科技处。
5.对2009年未统计的论文和著作,继续参加本年度统计,请在统计表备注栏说明。已统计内容,请勿重复填写。
陕西中医学院科技处
2010年12月15日